附件为“关于开展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”,请查收!
特别提醒:
一、实践对象
所有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工程硕士、农业硕士、社会工作硕士)。
二、实践要求
1.研究生应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于本学期内制定专业实践计划,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在本学期开始实施。专业学位负责人和校外导师应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科学规划,尽量安排集中一次完成专业实践环节,专业实践内容应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一致或相关。
2.各专业领域的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请参考各个领域的2017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。
三、具体安排
1.研究生在校外导师指导下根据学位论文方向于2018年11月26日前填写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》(附件1)并提交至所在学院。